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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待卡

優待卡

符合相關法令得購買半票之兒童或設籍台北市、新北市以外,年滿65歲以上之民眾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適用。

優待卡 可記名 現金加值
符合相關法令得購買半票之兒童或設籍台北市、新北市以外,年滿65歲以上之民眾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適用。

售價$100 (卡片內不含押金與可用金額)
四大超商(7-ELEVEN、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OK超商)、台北捷運各車站旅客詢問處及悠遊卡公司客服中心可購得。

與政府機關、學校等合作發行票卡之發行日期及相關申請規定,依各縣市政府、學校等正式公告為準。

  1. 使用時,請注意螢幕顯示之可用金額,若不足時,請先進行加值後,再繼續使用;其他得適用優待卡對象及規定,依各提供優惠主管機關及相關業者公告為準。
  2. 票卡可重複加值使用,票卡內儲值金額以新台幣10,000元為上限。如不續用可辦理終止契約退還全部儲值餘額並鎖卡。
  3. 悠遊卡卡體於正常使用下自購買日(檢附購買發票)或自本公司出貨日起保固一年,卡片使用前請先加值。經使用後於保固期間內,若因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可接受免費退、換卡。
  4. 屬可設定記名之悠遊卡,若持卡人卡片未完成記名功能設定,視同無記名式悠遊卡,持卡人卡片有遺失、被竊或滅失等情形時,儲值金額視同現金遺失,恕無法提供加值金額賠償或掛失止付,請消費者妥善保管使用。
  5. 卡片如果在使用時顯示到期,代表您已經使用20年了,持卡人得至指定地點進行悠遊卡展期,詳細展期方式及地點請參閱票卡20年過期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