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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聯營公車學生票自103年9月起改以記名方式發行

2013-12-05
臺北市聯營公車學生票自103年9月起改以記名方式發行

  臺北市聯營公車將於明(103)年9月全面發行記名學生票悠遊卡(1人1卡,持有數位學生證者至多可再申辦1張學生票悠遊卡)並停止發售現有無記名學生票悠遊卡;學生票悠遊卡全面記名之後,有掛失返還餘額的服務,比無記名卡來得有保障並可防止現有學生悠遊卡遭冒用之情事;另於104年10月起原無記名學生票悠遊卡將自動轉為普通卡。
  現行臺北市聯營公車全票票價為15元,學生使用學生票悠遊卡搭乘公車每段次可享有3元優惠,該優惠票價差額由雙北市政府補貼,以鼓勵學生於就學時期即培養搭乘大眾運具的習慣;改為記名卡後,原有無記名學生票悠遊卡除了3元乘車之優惠期限至104年9月外,其餘搭乘捷運優惠等功能不變,退卡也沒有期限限制,隨時都可以向悠遊卡公司辦理退卡並返還押金及可用餘額。
  明(103)年9月記名學生票悠遊卡可於便利超商購買,購卡後可透過悠遊卡公司網站、超商多媒體機台、智慧型手機或親洽悠遊卡客服中心等多種管道填寫個人資料,登記屬於自己的記名卡片。學生於首次刷卡搭乘公車之日起享有20天學生票乘車優惠,且能於購卡日起5日內上網填寫個人資料及寄送或傳輸相關資料,以利及早完成身分審核,以避免影響享有乘車優惠之權益;悠遊卡公司將依學生修業年限設定該卡有效年限,並以簡訊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申購者審核結果,學生再持該卡至超商、捷運站等靠卡展延優惠效期。公運處表示,相關申請流程悠遊卡公司將朝向便民方式辦理,並結合各學校、公車與捷運等各種管道,加強宣導記名學生票悠遊卡申辦方式,以利民眾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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