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遊記名卡申辦說明
壹、產品說明
一、第Ⅱ代悠遊卡。
二、增加「掛失」功 能,卡片遺失後可退還餘額。
三、藝術大師設計,首張半透明的藝術悠遊卡。
四、卡片將內建民眾身分證號碼,卡片背面附有簽名條。
貳、產品價格:150元/張
參、申辦票種:普通票種
肆、申辦地點:
捷運台北車站客服中心(台北車站六號出口進地下一樓,誠品
書店旁)
伍、申辦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10時至下午7時。週六:中午12時至下午6時。
陸、申辦流程:
一、申辦本人請攜帶有效身份證件。(一人限申辦一張)
二、台北客服中心填寫申辦資料。
三、繳交工本費用150元。
四、現場領取申辦收據。
五、七日(工作天)後至原申辦處領取卡片
柒、悠遊記名卡申辦須知
一、悠遊記名卡申辦方式
(一)悠遊記名卡(以下簡稱本卡)乃根據台北智慧卡票證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公佈之「台北IC卡票證發售及使
用須知」(以下簡稱使用須知)和本申辦須知發行。
(二)本卡不含押金,可用金額為0元。
(三)本卡每人僅限申辦一張。超過一張時,如需掛失,則本公
司將全部卡片掛失。
(四)限本人申辦,恕不接受委託申辦。
(五)本卡申辦時請提供附照片之有效身份證件,以供審核是否
本人。
二、本卡使用說明
(一)收到本卡後,請立即在卡片簽名欄上簽名並妥慎保管。
(二)本卡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讓與。如有轉借、讓與情
事,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該卡之服務。
(三)如不再使用本卡欲申請退卡退費者,仍可保留卡片並退回
卡內可用餘額,唯卡片將無法再加值、使用。
三、本卡遺失時之處理與責任
(一)本卡具掛失功 能,若本卡遺失時,應儘速聯絡悠遊卡客服
中心0800-02-8880,辦理掛失停用手續,申請人須承擔自辦
理掛失確認後12小時內之損失。
(二)申請人申請掛失退費時,本公司將退還掛失確認12小時後
卡片內剩餘可用金額,無須負擔掛失費用。
(三)本卡經掛失後,若仍欲使用悠遊記名卡,須重新申請新卡
,並另外繳交申請費用150元。
(四)本卡經掛失確認後,恕無法取消掛失。
四、客戶資料
(一)申請人同意提供個人基本資料予本公司,進行提供資訊服
務、統計及市調分析等參考依據。
(二)本公司得依法令規定蒐集、電腦處理、國際傳遞及運用個
人基本資料。
(三)部份個人資料將被儲存或印在本卡上,請申請人妥善保存
本卡。
(四)調?交易明細需酌收手續費20元起,超過A4大小每張
加收5元。(限近一個月)
(五)申請書所填寫之資料如有異動,請務必通知本公司更改,
以確保申請人權益。
五、其他
(一)其他使用相關細則,均依公告之「台北IC卡票證發售及使
用須知」,並參照交通業者所公告之規定施行。
(二)本公司保留修改相關規定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