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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付服務使用者約定條款」修正公告

2020-06-20
「悠遊付服務使用者約定條款」修正公告
    茲公告修正本公司「悠遊付服務使用者約定條款」第二十條,並自109年7月20日起生效實施。
    有關前述修訂內容,請參閱下列新舊條款內容對照表,修改部分以粗體標示。如使用者對本次修訂有異議,得於公告日後三十日內,依「悠遊付服務使用者約定條款」第二十二條,由使用者向悠遊卡公司提出終止契約之申請。若未於該期限內提出異議並進行前項終止契約之申請者,則將視為同意下列修改內容。
 
「悠遊付服務使用者約定條款」修訂對照表 
條號 修訂前 修訂後
二十、服務暫停事由與處理 2.因天災、停電、設備故障、第三人之行為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
本公司如因辦理本服務之資訊系統故障或其他任何因素致無法正常處理支付指示時,本公司應及時處理並以電子郵件信箱或電話或簡訊或本服務APP推播方式通知使用者
2. 因天災、停電、設備故障、第三人之行為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
本公司如因辦理本服務之資訊系統故障或其他任何因素致無法正常處理支付指示時,本公司應及時處理並以電子郵件信箱或電話或簡訊或本服務APP推播方式,或於本公司官網或本服務APP公告方式,通知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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