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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卡介紹

悠遊卡介紹

悠遊卡,是一張整合捷運系統、公車、停車場、特約機構等付費方式的非接觸式多功能電子票證。
全國互通的大眾運輸、超商、超市、加油站等,都可以使用悠遊卡支付扣款,便利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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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款方式

捷運 捷運
捷運閘門

進、出站時,持卡輕觸閘門驗票機上有悠遊卡標誌的感應區,即可感應扣款。
依據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之旅客運送章則11條規定,於台北捷運站使用悠遊卡,同站進出,最大時限為15分鐘;不同站進出,最大時限為2小時。 若超過時限,系統將自動從票卡中扣除20元逾時費。其餘規定請依各相關業者規定之。

公車 公車
公車驗票機

於應付款時,持卡輕觸驗票機上有悠遊卡標誌的感應區,即可感應扣款。






 
 

停車場 停車場
停車場閘門

進、出場時,請依語音指示,持卡輕觸驗票機上貼有悠遊卡標誌的感應區,即可通關。若需收據,請於出場時按下驗票機上的收據按鈕。

特約商店 特約商店
特約商店

於結帳付款時,持卡輕觸讀卡機上有悠遊卡標誌的感應區,即可感應扣款。

 

注意:

  • 持卡輕觸感應區即可扣款,請勿來回揮動卡片。
  • 除普通卡外,使用時請出示相關證件。搭台北市、新北市聯營公車持用學生卡應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驗,無法出示者則需投幣補足差額,若無法出示證明亦未補足差額,且經確認身分冒用者,得處全票50倍之違約金或收回學生票。
  • 使用時,請注意螢幕顯示之可用金額,若不足時,請先進行加值後,再繼續使用。如不續用可辦理終止契約退還全部儲值餘額並鎖卡。
  • 持悠遊卡至特約機構消費結帳時,單筆交易金額上限新台幣1,500元,每卡單日交易金額上限新台幣3,000元,惟繳納政府部門規費、支付公用事業服務費、學雜費、醫藥費、公共運輸(含纜車、公共自行車)、停車等服務費用,或配合政府政策且具公共利益性質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交易時無單筆交易金額及每卡單日交易金額上限之規定。
  • 持卡人完成扣款交易時,應向特約機構索取交易憑證(大眾運輸事業或停車場除外),以確認該筆交易金額之正確性。
  • 持卡人以悠遊卡向特約機構進行遞延性商品或服務之扣款交易,應保留交易憑證(如遞延性商品或服務之訂貨單正本、發票正本或其他足以有交易事實之憑證等)及原購貨卡片,如發生未收到商品或服務之消費糾紛,並向特約機構求償無門時,經持卡人檢附交易憑證及原購貨卡片且悠遊卡公司查證無誤後,由悠遊卡公司負責返還持卡人相關款項。
  • 持卡人使用悠遊卡支付以里程計費之公共運輸服務費用而遭鎖卡時,其解卡之處理流程應依各運輸業者之規定辦理。
 

提醒您

  1. 票卡應避免暴露於高溫、彎折、磨損或裁切破壞。
  2. 請勿將多張悠遊卡同時觸碰感應區,避免感應不良或重複扣款。
  3. 使用時,請勿將悠遊卡放置於金屬製品附近。
  4. 若輕觸感應區的時間太短或距離太遠,請稍待片刻,重新感應即可。
  5. 若將晶片悠遊卡放置於皮包內感應,請注意厚度不可超過5公分,並仍請輕觸感應區。